為規范冷藏冷凍食品貯存經營活動,保障食品安全,依據《食品安全法》及相關法規要求,現就冷藏冷凍食品貯存經營備案公示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備案范圍:凡從事冷藏冷凍食品貯存、運輸、銷售等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,均需依法辦理備案手續。
二、備案要求:經營者應提交營業執照、貯存場所證明、溫度監控設備配置情況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,確保貯存環境符合標準,食品來源可追溯。
三、公示內容:備案通過后,經營者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備案信息,包括備案編號、經營范圍、貯存溫度要求等,方便公眾監督。
四、監督檢查:市場監管部門將定期對備案單位進行抽查,對未備案或不符合要求的,依法責令整改或處罰。
五、實施時間: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請相關經營者及時辦理備案手續。
特此通知。